依托“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探索诉仲对接
来源:雅安仲裁委 编辑:系统管理员 阅读:278次
——俄罗斯EL国际旅行社诉重庆KH旅行社委托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俄罗斯EL国际旅行社系一家位于俄罗斯莫斯科市的承接国际旅游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自2017年起,俄罗斯EL国际旅行社受重庆KH旅行社委托,作为重庆KH旅行社的俄罗斯地接旅行社,负责接待重庆KH旅行社组织的赴俄旅游的地接服务工作。地接服务费用由俄罗斯EL国际旅行社垫付后,由重庆KH旅行社按照团期予以支付。因重庆KH旅行社欠付地接服务费,双方发生纠纷。俄罗斯EL国际旅行社遂诉至法院,要求重庆KH旅行社支付地接服务费及逾期付款利息。
法院裁判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该案系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权益纠纷,属于仲裁解决的纠纷范围,具备可仲裁性。同时,因审理该案必然涉及境外取证等问题,与诉讼程序相比,若适用仲裁程序,案件当事人因境外取证所支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较低。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前提下,合议庭详细告知双方当事人仲裁的保密性、程序便捷性、仲裁庭选择等特点和程序,并明确告知其法院已经收取的诉讼费等费用在转为仲裁后,仲裁机构将会进行相应扣减。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该案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西南分会(以下简称贸仲西南分会)仲裁。其后,俄罗斯EL国际旅行社在向贸仲西南分会提出仲裁申请的同时,向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院作出准予撤诉的裁定并将案件材料移交贸仲西南分会。贸仲西南分会受理申请后,收取仲裁费时扣减了法院已经收取的诉讼费,并积极组织双方调解。该案最终以仲裁调解解决纠纷。
典型意义
司法实践中,诉讼与调解、仲裁与调解的衔接机制相对成熟,但诉讼与仲裁的衔接机制尚在探索阶段。本案中,依托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牵头搭建的涉外商事诉讼、仲裁与调解“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实现诉讼与仲裁的对接,以实际案例探索诉讼与仲裁的衔接机制,提供多元化解纷方式。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因仲裁费用较高、仲裁裁决的权威性不够等问题,对诉讼转仲裁曾有疑虑,积极性不够高。为帮助当事人作出更加合理的选择,合议庭积极调整工作方法,改变司法的被动性思维,采取对比分析法,为当事人详细分析选择诉讼或仲裁处理纠纷的利弊,评估两种处理方式可能产生的成本,循循善诱,条分缕析,为当事人做出最后选择提供参考。同时,总结适宜诉讼转仲裁的案件一般具备当事人保密需求较高、效率要求高或有域外执行可能等特点之一,推动常态化诉讼与仲裁对接机制形成,保障诉仲对接的实施效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