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仲裁中,仲裁员的身份类似于法院的法官,其职责是依据事实和法律以及公平合理原则来审理案件,分清是非,并对争议事项作出裁决。所以仲裁员应当是独立的和公正的,不代表任何一方的利益,也不从任何一方收受报酬或者获取其他好处。仲裁员审理案件的报酬由仲裁机构支付。仲裁员不论由哪一方选定,他只能恪守中立原则,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不容许有偏袒任何一方的行为发生。律师是代表仲裁中某一方的利益,其工作是为该方提供律师意见,准备和提交证据,参加仲裁庭的庭审,向仲裁庭陈述意见并同对方当事人进行辩论。律师代表的是其委托人的利益,并向其委托人收取代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