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仲裁委员会拟聘任仲裁员公告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促进仲裁事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仲裁公信力,雅安仲裁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仲裁员。凡热爱仲裁事业,愿意遵守本会《章程》《仲裁规则》《仲裁员聘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具有较强的专业水平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有相应的时间从事仲裁工作的各界人士均可报名。现将有关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公道正派、诚实守信、身体健康,热爱仲裁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
(二)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
(三)曾任法官满八年的;
(四)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五)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二、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26日。
三、报名方式及地点
采取现场或邮寄报送纸质、电子邮件方式将身份信息、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及拟聘任仲裁员申请表一份送交至雅安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雅安市雨城区金鸡关路60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三楼)。
四、聘任程序
(一)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依其提交的资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雅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聘任管理办法》及本公告的条件进行审查。
(二)雅安仲裁委员会根据报名情况,按照本会仲裁员队伍整体专业布局、择优选聘的原则确定人选进行聘任,并向社会公布。
五、其他
本次选聘仲裁员包括续聘和新聘,本委原聘任仲裁员如有意继续担任本委仲裁员,仍需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申请。
公告事宜如需咨询可向我委联系:
联系人:杨雪莉
联系电话:0835-2222070,18981615350。
电子邮箱:1412325958@qq.com
雅安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2023年5月11日